【法律規定急救不是只能 30 分鐘?】
昨天「麻醉風暴 2」的一個橋段,熊森醫師費盡心力將一個工安意外的重傷病患救回,結果家屬擔心之後龐大的醫療費用,反而怪罪熊醫師,甚至包圍醫院鬧事,讓我想起多年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......
救護車送來一個罹患先天性疾病在家中突然 OHCA (到院前死亡) 的病童,到院後立即實行心肺復甦術,急救 30 分鐘時,病人依然無自主心跳,我跟家長解釋已經急救 30 分鐘病人依然無法恢復生命跡象,基本上希望渺茫,即使後來回復,幾乎會留下不可復原的嚴重腦傷。
當時,家長情緒崩潰,跪在我面前懇求,拜託我繼續急救,我答應了......急救 40 多分鐘時,病人奇蹟恢復生命跡象,我趕緊將病人轉至兒童加護病房做進一步照護。
幾週後,我接到加護病房學姊的電話,她告訴我病人已經脫離危險但意識無法恢復,需要轉至照護中心照顧,家長一聽到要轉至自費的照護中心,開始抱怨不斷,最後竟然說:
「法律規定急救不是只能 30 分鐘?急診室醫師為什麼不符合規定?現在孩子變成這樣,要我們怎麼照顧?」
身為資深重症醫師的學姊嘆一口氣說:
「學弟,這種狀況我遇到很多次了,利用健保資源不用自費時家長都會說救到底,一旦要自費,馬上問題一堆,甚至賴在加護病房不肯轉出。不用擔心,這件事我會處理,你以後記得遵照 SOP (標準流程),急救 30 分鐘就宣布死亡,以免多生事端。」
這件事雖然經過很多年了,每當想起自己的善意被這樣踐踏,心頭就會一陣刺痛,久久無法平復......
#遵照SOP醫師才能保護自己
#善意有時會換來惡意回饋
#麻醉風暴真是醫療寫實劇超逼真